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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风韵
元代蒙古民族服饰装束
来源:内蒙古文化网      作者: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12:25

  蒙古族的衣着式样,自古即与游牧经济生活相适应,而且富有特色。13世纪中外旅行家对蒙古族的服制均有详细记述。男女服装款式相似,都穿长袍。早期衣服不像后来流行的高领口,而是右衽交领,由左边到腋下有开衩,右边有三扣,左边有一扣,少数为方领,腰间密密打作细折,以帛带束腰,腰围紧束突出。衣服大,长拖地。妇女穿敞口而宽阔的披肩,青年妇女则穿男式衣服。初以家畜及野兽毛皮制做衣服,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周围民族纺织品的传入,富裕者用自汉地、波斯、俄罗斯、保加利亚、匈牙利等地输入的绸缎、绵绸、毛料以及各种珍贵兽裘制作华丽的衣服。如《黑鞑事略》记载:”其服右衽而方领,旧以毡毳,新以苎丝金线,色以红、紫、绀、绿,纹以日月龙凤,无贵贱等差”。贫困者则用羊、山羊及狗皮或粗布、棉花、粗毛及毡杂做衣服。此类长袍之用途和优点颇多,乘马时紧束腰带,能保持腰肋的稳定垂直。已婚妇女还穿一种非常松宽的长袍,在前面开口至底部。

  元朝忽必烈皇后察必,为使忽必烈在骑马征战或射猎时既方便,又不冷,做了一件衣服,这件衣服的式样是有裳无衽,后边比前边长一倍,无领无袖,”名曰比甲,以便弓马,时皆仿之”(《元史》卷114《后妃传》)。据说,现在蒙古族穿的坎肩,元朝名叫比肩,是由察必皇后设计的”比甲”发展演变而来。

  蒙古国建立之初,”庶事草创,冠服车舆,并从旧俗”(《元史》卷78《舆服》一)。元朝建立后,忽必烈统一全国,冠服车舆,都有所变化。忽必烈”近取金、宋,远法汉、唐。至英宗亲祀太庙,复置卤簿。今考之当时,上而天子之冕服,皇太子冠服,天子之质孙,天子之五辂与腰舆、象轿,以及仪卫队仗,下而百官祭服、朝服,与百官之质孙,以及于士庶人之服色,粲然其有章,秩然其有序。大抵参酌古今,随时损益,兼存国制,用备仪文”(同上)。元朝皇帝的冕服制度,始于宪宗蒙哥大汗壬子年(1252年)八月。衮冕以漆纱制成,前后两面各有十二旒,旒用珍珠穿成。衮龙服,以青罗制成,饰以生色销金帝星一,日一,月一,升龙四、复身龙四,山三十八,火四十八,花虫四十八,虎雕四十八。穿的鞋有高腰红罗靴。

  朝廷每有朝会、庆典,或宗王来朝及岁行幸,皆举行燕飨,赴宴者必须身穿皇帝所赐一种特制式样的礼服,名曰”只孙宴服”。”质孙”一词,意为一色服。冬夏之服有别。凡勋戚大臣近侍,赐之则服。下至乐工、卫士,均有只孙服之赐予,”质孙”服装或许有贵贱之别,但总体要求颜色协调统一。

  元朝皇帝之”质孙”,冬服凡十有一等,如纳石失(金锦)、怯绵里(翦茸)、大红、桃红、紫蓝、绿宝里;夏服凡十有五等,如答纳都纳石失(缀大珠于金锦)、速不都纳石失(缀小珠于金锦)、纳石失、大红珠宝里红毛子答纳、大红、绿、蓝、银褐、枣褐、金绣龙五色罗,等等。

  百官质孙,冬季之服凡九等,如大红纳石失、大红怯绵里、大红官素,等等。夏季之服凡十四等,如素纳石失、聚线宝里纳石失、枣褐浑金间丝蛤珠、大红官素带宝里,等等。

  质孙宴服的颜色多以红为主,所以当时人也称之为绛衣。

  元朝皇帝所戴的帽子约分为冠、帽、笠三大类。帽的种类、花色颇多,如金锦暖帽、七宝重顶冠、红金答子暖帽、白金答子暖帽、银鼠暖帽、宝顶金凤钹笠、珠子卷云冠、珠缘边钹笠,等等。冠之戴法必须与服饰穿着相配套,穿哪一种质孙,需配哪一种帽子,均有定规。如穿银鼠质孙,则需戴银鼠暖帽,并加穿银鼠比甲;穿答纳都纳石失,则需戴宝顶金凤钹笠。

  随着元朝的建立以及大范围扩张,蒙古民众广泛接触了东西方各民族的文化,吸收了这些文化的有益成分,”随时损益,兼存国制”,不断推进了自己的民族文化。具有特定风格和时代色彩、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蒙古民族文化,当然在其衣食住行诸方面,均会有显著的表现。所谓时装也者,所谓赶时髦也者,在当时也并非鲜见。如元朝妇女仿效高丽妇女的服装式样裁制,所谓”宫衣新尚高丽样,方领过腰半臂裁”(张昱《辇下曲》,《张光弼诗集》卷三)。元朝皇帝以”纳赤思”(一种缕皮傅金为织纹的衣料),制作衣服以赐贵臣。元人还记载蒙古人”华靡之服,帽则金其顶,袄则线其腰,靴则鹅其顶”(叶子奇《草木子》)。

  蒙古平民头戴各色扁帽,帽缘稍鼓起,惟帽后垂缘,用两带系于颈下,带下复有带,随风飘动。蒙古妇女头戴固姑(姑姑)冠。顾姑”用画木为骨,包以红绢金帛,顶之上,用四五尺长柳枝或铁打成枝,包以青毡。其向上人则用我朝翠花或五采帛饰之,令其飞动。以下人则用野鸡毛”(《黑鞑事略笺证》,《王国维遗书》第十三册);”元朝后妃及大臣之正官,皆带姑姑,衣大袍,其次即带皮帽。姑姑高圆二尺许,用红色罗盖”。叶子奇:《草木子》。实际戴”姑姑冠”的不仅是后妃和大臣的妻室,普通随军的蒙古妇女也都戴它,如蒋正子《山房随笔》所载:”江南有眼何曾见,争卷朱帘看固姑”。蒙古男女所戴的笠,常用毡制成,故名”毡笠”。皇帝亦戴笠,如文献记载:”国朝每岁四月驾幸上都避暑故事……还大都之日,必冠世祖皇帝当时所戴旧毡笠”(《至正直集》)。元朝蒙古人所戴笠之型制如此:”官民皆带帽。其檐或圆,或前圆后方,或楼子,盖兜鍪之遗制也”(叶子奇《草木子》)。蒙古人的笠,原先没有前檐,到了忽必烈时代,皇帝以上都为避暑的夏都,忽必烈在围猎时,常苦阳光晃眼,以其事与皇后察必语之,察必便设计了一种前面加檐的笠。忽必烈带上此笠,果然免除了阳光晃眼之患,遂大喜,便下圣旨,以此为式样,使百姓仿效之(《元史》卷114《后妃传》)。察必也就成为中国历史上带檐帽的第一个设计者。冬季,蒙古人的男女富有者均戴狐皮帽。如郭奎《从军妇》曰:”从军妇,良家女,新梳北髻学番语;狐皮裁帽苎丝衫,马上徉羞见亲故”(《望云集》卷二)。

  古代蒙古族的发型,官则”或辫,或打纱练椎,庶民则椎髻”。所说的”椎髻”,便是剃去顶部,留其其余,然后编辫,或绾髻。元代以前的蒙古族发型颇少确切图像可证,近年来据元墓发现的壁画和传世画中得知,蒙古族成年男子注重留胡须,并多将头发中部剃去,只在额前留一绺,并修剪成桃状,全发则编为二辫,卷成三四环垂于两耳后;亦有独拖一辫垂于脑后者。宋元时人称此为”婆焦”,”上至成吉思汗,下及国人,皆剃婆焦,如中国小儿留三搭头。在囟门者,稍长,则剪之;在两下者,总小角垂于肩上”(《蒙鞑备录笺证》,《王国维遗书》)。《长春真人西游记》载:”男子结发垂两耳”。郑所南《心史·大义略叙》:”三搭者……去顶上一弯头发,留当前发,剪短散垂,却析两旁发绾髻悬加左右衣袄上,曰’不狼儿’。言左右垂髻碍于回视,不能狼顾。或合辫为一,直拖垂衣背。”郑麟趾《高丽史》卷二十八载:”蒙古之俗,剃顶至额,方其形,留发其中,谓之’怯仇儿’”。在元代剃匠书《净发须知》引《大元新话》中,记载当时的蒙古人发式有大开门、一字门额、花钵焦、大圆额、小圆额等多种名目。

  蒙古族发式,自宋元时与其他北方少数民族有相类似之处,皆被发,即剃去其顶成三搭头,前头为马鬃式,左右缯辫,为之练垂式,或曰练椎或椎髻,蒙语为”失必勒格尔”。也有独拖一辫者。妇女梳成两辫而下垂,即《山房随笔》中所谓”双柳垂肩别样梳”。蒙古妇女为防风保护面容,便用一些油质抹在脸上(内蒙古社科院历史所《蒙古族通史》,民族出版社,2001年发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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