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5日至10月31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轮“黄标车”和“无标车”专项整治工作。在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车辆1959辆,其中持有绿色标志车辆1355辆,违反限行禁行规定的“黄标车”73辆,无环保标志车辆531辆。
据介绍,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违法驶入限行禁行区域的“黄标车”、未参加环保检验和无环保标志及冒黑烟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没有领取环保标志的新购置的轻型汽油车、伪造和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过期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增强了车主参与机动车尾气检测和主动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下一步深入开展“黄标车”“无标车”专项执法检查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