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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解答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热点问题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作者:
时间:2018年07月20日 09:16

   

  问: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核定业务有哪些新变化,是否需要去市人社局社保大厅排队办理?

  答:为解决办事群众排队等候问题,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简化办理流程,从2018年开始,对续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实行预核定。即在当年公布上年度社平工资以后,按照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上年度自主选择的缴费档次,统一预核定本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核定完成后统一发送短信通知到参保人员预留的手机号码上。不需更改缴费档次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地税所缴费,无需排队打印缴费通知单;需要变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所在区的行政服务大厅或者拨打12333咨询服务热线办理变更业务。(如参保人员预留的手机号码有误,将无法收到短信通知,但不会影响预核定业务,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仍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就近地税所缴费即可。参保人员如需变更预留手机号码可到就近的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此外,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人员离职续保、享受补贴人员等社会保险核定业务,统一下放各个区行政服务大厅(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将不再办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核定业务)办理。

  问:个人可以缴纳社会保险吗?有没有地域和年龄的限制,怎么办理?

  答:个人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只要是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只要是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人员包括周边5个旗县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都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都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只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到户口所在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问:养老保险缴纳够多少年才可以退休申领养老保险金?

  答:根据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纳15年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方可申领养老保险金。

  问:医疗保险中断以后还可以继续缴纳吗,应该怎么办理?

  答:可以继续缴纳,但是须按照新参保处理,职工有6个月的待遇审核期,医保费用实缴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问:养老保险可以更改缴费档次吗?

  答:可以,在缴费前参保人员可重新选择缴费档次。

  问:医疗保险可不可以更改缴费比例,4.8%和8%的缴费比例有什么区别?

  答:医疗保险不可以更改缴费比例,但首次申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以选择变更缴费比例。4.8%和8%的住院报销比例是一样的,门诊统筹也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的就是缴纳4.8%的职工医疗卡没有个人账户,缴纳8%的职工医疗卡每年按照比例返还个人账户费用。

  问: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不能同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答:不可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只能选择一种进行缴纳。

  问:以前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何更改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答:首先需要本人去所在区的劳动保障所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正常参保变更为暂停参保,然后再去职工所在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即可。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已经缴纳,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下一年度方可缴纳。

  问:单位以前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想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吗?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办理。首先,参保人为低保户或持有残疾证的(不分几级伤残和哪里残疾)可直接办理;其次,如职工已经正常退休,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也可直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前需职工先去户口所在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正常参保变更为暂停参保,方可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业务。

  问:以前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想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办理吗?以前的城乡居民养老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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